跨境电商九月修法也要缴税
无论是否核准设立营业登记 都要在台办理税籍登记、报缴营业税
【记者沈婉玉╱台北报导】
国外业者销售货物或劳务给我国人,依法都要课营业税,财政部预计今年9月提出修法,要求利用网路销售劳务给我国个人的国外业者,无论是否核准设立营业登记,都要在台办理税籍登记及报缴营业税。赋税署表示,针对上述议题正分区召开座谈会,广徵各界意见,目前各界共识很高。
赋税署官员表示,在国内买货物或劳务,售价都已内含营业税,但很少人注意到,国人若到外国网站订国内饭店、登广告、下载线上游戏、买软体等,依法超过3千元,就要主动至国税局缴5%的营业税。
赋税署官员指出,网路交易愈来愈普及,因网路交易讯息具隐密性,掌握买方消费资料较难,会乖乖缴税的民众很少,国税局查税成本也相对高。要求买方主动至国税局缴税,不但「实务上难度很高」,还会被批扰民。未来国外业者透过网路销售货物或劳务,依法必须在台办理税籍登记,问题可迎刃而解。
另外,当於免税门槛的小额交易日益频繁,不但影响税收,也被批评对国内业者不公平。
各国都有相同烦恼,赋税署官员表示,OECD在2014年提出建议,要求外国电商在消费地国办理税籍登记及报缴税捐。韩国、日本等国已陆续采行修法,我国也计画朝此方向修法,预计今年9月提出修法草案。
值得注意的是,例如Uber在台登记为资讯业,却提供叫车服务被交通部认定违法,但官员表示,只要业者来台营业,就要办理税籍登记并缴税。
【2016-08-01/联合报/AA1版/财经】